3月26日,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》,將在工業、建筑、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加強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,強化可再生能源供熱供冷和生物質能、氫能的推廣應用。
在推廣和應用方面,明確北京市將因地制宜推進建設光伏發電、分散式風電、智慧能源、可再生能源供熱供冷、生物質資源開發利用等項目。明確推動工業、建筑、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和城市更新、鄉村建設、能源系統改造、產業園區建設等方面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。
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介紹,下一步,北京市將編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劃,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和路徑,制定配套政策,推動條例相關條款落地實施。
《條例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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