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爾濱市居民小區(qū)的鍋爐房基本都建在住宅樓院里或利用住宅樓的地下室。8月1日起,這種建設方式被叫停。根據(jù)1日起實施的《黑龍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,鍋爐房一般應單獨建造,新建鍋爐房不得與住宅相連。該《條例》對包括鍋爐、電梯、索道、游樂設施等在內的10種特種設備的制造、安裝、使用、維修、檢驗檢測等做出了具體規(guī)定,違反相關規(guī)定的罰金最高達10萬元。
《條例》第18條對鍋爐房的建設做了明確規(guī)定:鍋爐房一般應單獨建造,不得設在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在其上面、下面或貼鄰主要疏散口兩旁。新建鍋爐房不得與住宅相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