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19日召開的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獲悉,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對《黑龍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(草案)》進行審議后認為,新建鍋爐房不得與住宅相連。
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,危險性較大的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及大型游樂設施。
有的組成人員提出,鍋爐的安裝直接涉及到安全問題,建議增加,“在安裝鍋爐時,鍋爐房一般應當單獨建造,不得設在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在其上面、下面,或者貼鄰主要疏散口兩旁。新建鍋爐房不得與住宅相連”,“受條件限制不能單獨設立鍋爐房的,鍋爐設置、鍋爐參數以及鍋爐安全附件、安全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”。
《條例(草案)》還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;持證作業和管理以及報廢處理等方面做了相關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