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來源:兵團日報 作者:鄭婭莉 張勝輝
新疆新聞網烏魯木齊3月2日電 《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制度》和《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報告與舉報制度》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2月25日,記者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獲悉,《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制度》是在國務院頒布的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基礎上,根據兵團特點進行補充細化,對特種設備的生產、使用及檢測機構等責任范圍與責任追究進行了嚴格的界定。《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報告與舉報制度》則進一步規范了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及事故的報告內容及違反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的舉報范圍。
《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報告與舉報制度》規定,要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,在核查處理舉報事實過程中,不得將舉報人姓名、單位、電話透露給被舉報的人員和單位。兵團、師兩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都將對外公布安全監督舉報電話、傳真、郵編、電子郵箱等。
兵團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電話為:0991—289673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