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海口9月11日訊(記者洪寶光)記者今天從海口市節水辦獲悉,今年該市將開展節水型企業(社區、單位)和節水先進工作者活動,從而推進節水型城市的創建,但有8種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。
這8種情形是:生活用水有包費制的;供汽鍋爐冷凝水不回收的;間接冷卻水有直排的;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的;單位產品取水量或萬元產值取水量高出全國先進水平50%以上的;未按有關規定擅自開采城市地下水的;未按規定繳納地下水資源費等有關費用的;本年度中累計5個月以上超計劃用水的。
此次評選節水型企業活動由海口市政府舉辦,全市各單位都可參加。根據評選要求,9月30日前,各單位應向海口市節水辦提出申報名單,10月下旬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核、統一驗收。驗收結束后,該市將舉行表彰大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