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2004年底,全國約有2000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投運或建成,約3000多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正在施工建設。預計在未來10年內,約有3億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裝置投運和建設。
為了控制日益嚴峻的二氧化硫大氣污染,國家環保總局在2002年批準發布了《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》。該政策提出,新建、擴建和改建燃煤電廠,必須在建廠同時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設施,以滿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。
2005年5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《關于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》。這個意見明確指出,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,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,以環保法規和工程建設法規為準繩,以市場為導向,以企業為主體,通過創新機制、加強監管、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、建立和完善技術標準體系、加強行業自律、加強協調管理,推動我國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的健康、快速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