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了解,到2015年底,除保留必要的應急和調峰燃煤鍋爐外,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,禁止新建燃煤鍋爐。到2017年,建成區全部淘汰35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。所有工業園區和化工、造紙、印染、制革、制藥等企業聚集的地區,全面取消自備燃煤鍋爐,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,或由大型熱電廠集中供熱。
2013年底前,創建10個大氣污染控制示范區,總面積達到64平方公里,占主城區面積的30.5%。區域內所有施工工地實現綠色施工;所有裸露地面、煤堆、灰堆、料堆實現軟硬覆蓋;所有分散燃煤鍋爐、窯爐、飲食爐灶全部拆除或改燒天然氣、電等清潔能源;所有學校操場全部綠化,開展樓頂沖洗、綠化和立體綠化試點工作。
此外,2013年底前,完成“高污染燃料禁燃區”劃定工作,禁燃區面積不低于建成區面積的80%。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,并向社會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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