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吉林省白城市消防支隊洮北大隊消防監督檢查人員按照總隊吉安2號行動要求和公安部《關于切實做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 對白城市第二中學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。
消防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該學校鍋爐房與學生宿舍無隔離,一旦發生爆炸容易殃及學生。學生宿舍與體育館無防火分離,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、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。面對這些消防安全違法行為,洮北大隊消防監督檢查員當即下達了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,限期進行改正,對在窗戶上設置鐵欄桿的火災隱患,責令立即進行整改,并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的有關條款的規定,對白城市第二中學立案調查后,處以5000元的罰款,目前學校已如數繳納了罰款,并表示將按要求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