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規模:占地91887平方米,建筑面積約1.5萬平方米,建設3臺70MW高溫水鍋爐房及其附屬配套設施。
計劃開竣工時間: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0個日歷日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編制工作,并送相關專家進行評審。評審完畢7個日歷日內,根據專家和相關意見進行修訂,提交報批稿上報相關主管部門
資格條件: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具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,近三年有類似工程業績,無處罰期內的不良行為記錄;項目負責人為注冊于本單位的"/>
|
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|